在省权限层面强化对知识城的支持,回应赋权赋能需求;支持知识城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可依法复制推广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在知识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先行先试,宽容失败——为全面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知识中心。根据《中新广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年)》,《条例》对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对外开放与合作、服务与保障等方面作出规定,并就向知识城管委会赋权赋能进行了具体规定。
中新广州知识城自2018年11月升级为中新国家级双边合作项目后,为其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有必要通过立法促进知识城的建设发展,为推动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法治保障。
《条例》具体规定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落实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知识城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支持知识城建设发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城建设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知识城的建设发展。”
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将承接的国家经济、建设管理权限,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前提下,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交由知识城管委会行使。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知识城建设发展需要和所具备的条件,将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依法调整由知识城管委会实施,确需由省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除外。知识城管委会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调整由广州市及其有关部门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规定前提下直接行使,确需由市级行政机关统一协调管理的事项除外。知识城管委会对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调整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的省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省规定前提下直接行使。《条例》支持知识城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依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其他区域的改革试点措施,按照国家规定可以扩大试点范围的,省人民政府可以优先安排在知识城实施。
支持知识城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联动发展,开辟开放合作新路径,探索创新发展新模式。
为营造开放包容、合作协同、崇尚创新的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
《条例》规定 ,知识城建立容错免责机制,支持先行先试,宽容失败。在知识城先行先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决策程序合法,未牟取私利或者未恶意损害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
城南邻里中心
金融开放方面,支持知识城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探索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金融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以及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先行先试。支持设立中新合资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加坡金融机构在知识城设立分支机构。《条例》鼓励和支持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研究机构,设立粤港澳及海外院士专家创新创业联盟,开展学术、科技交流和科技产业合作。明确知识城管委会应当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孵化和转化平台。
在深化中新合作上,《条例》提出,要推进知识城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城市治理、营商环境等方面与新加坡开展合作,建立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其中,知识城管委会应当加快中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大在全球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经济等方面的招商引资力度和资源投入。
知识城还应建立中新广州知识城智库,对标国际高端创新论坛,打造知识领域的国际化高端战略对话平台。并加强与新加坡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的教育合作,为新加坡优秀大学生到知识城创新创业提供便利。其一就是让许可便利化。《条例》规定,在知识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信用承诺制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服务等制度。在知识城办理政策兑现事项,实行一门受理、集成服务、限时办结、免申即享等制度。在知识城实行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在知识城推动中新、粤港澳投资跨境商事登记实行全程电子化办理,以及粤港澳三地电子签名证书互认。
《条例》规定,知识城管委会应当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与新加坡交流互鉴,根据需要规划建设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社区中心、邻里中心和街坊中心三级居民生活圈,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建设国际化知识社区。
财政支持上,省、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知识城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支持知识城管委会通过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资知识城建设发展。《条例》规定,知识城应当集聚科技创新要素,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省人民政府支持知识城与全球顶尖高校、科研机构共建联合研究院,开展重大基础和前沿科学技术研究;支持知识城高标准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集聚高端研发机构。
☞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应当为知识城建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绿色申报通道。新型研发机构在政府项目承担、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建设用地、投资融资等方面享受与国有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减免等相关优惠。
☞项目申报上,支持知识城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企业以及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申报和承担国内外重大科技项目,可以经知识城管委会向省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直接推荐申报省重点科技计划和省人才专项计划
国际领军人才集聚区
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
知识城应当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打造全球知识产权高地。☞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探索与企业联合建立高价值专利创造中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在知识城开通专利优先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等知识产权申请绿色通道。☞支持知识城引入新加坡及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规范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培育具有公信力和市场认可度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知识城将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鼓励知识产权产业化,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端化与多元化发展。支持知识城与新加坡共同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化专业人才,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业对外开放水平。
知识城广场一带
《条例》提出,知识城应当根据知识城总体发展规划,以山体湖泊为生态绿色屏障,打造知识创造与科技创新核,构建知识辐射传播轴,高水平建设知识密集型产业组团。☞为更好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理念和要求,表决稿增加了“绿色低碳”原则,并增加了应当“实行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产业政策”的规定。☞在金融服务方面,《条例》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信用保险、融资租赁、信托投资等业务,发行多币种的产业投资基金,在基础设施领域推出公募不动产信托基金,中小科技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支持企业无还本续贷等。
航空轮胎动力学大科学装置实景图
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知识城应当创新人才管理机制,健全人才服务体系,打造国际人才自由港。
☞《条例》支持全省重大人才管理改革创新举措在知识城先行先试。推动港澳医疗、教育、规划、法律等领域的专业人才在知识城便利执业。
☞支持知识城实行更加开放的境外人才引进政策,为境外人才在办理签证、停留居留、永久居留等方面提供便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取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知识城创办科技型企业享受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支持知识城组织实施国际化人才奖励计划,知识城管委会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及其创新创业项目予以支持。
☞在政府资助的重点创新项目中,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赋予创新领军人才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定权。完善普惠公平的住房保障体系,扩大人才住房保障覆盖面,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